近日,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木场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木场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8万千瓦,概算投资8.1亿元。
采用建设-运营模式,投资主体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建设及运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等。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由投资主体筹措并承担投融资成本。
项目建设周期为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因中选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1个月,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按规定收回光伏资源项日开发权并取消备案。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周期可顺期延长。原则上在开工后最迟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