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头条获悉,9月1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上海市2025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
据了解,8月2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发布关于2025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公示。(点击查看详情)
此次文件显示,临港2#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规模65万千瓦。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二期)、东海大桥2#海上光伏项目、东海大桥3#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分别为50万千瓦、16.4万千瓦、3.6万千瓦。东海大桥1#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模19.98万千瓦。金山1#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规模55.35万千瓦。项目规模共计210.33万千瓦。
具体如下:
本轮竞争配置项目上网电价由上海市发改委组织海上光伏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其中,临港2#海上光伏项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二期)申报机制电量占全年发电量比例上限按90%执行;其他项目申报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取70%和当年度上海市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机制相关政策规定上限的低值,具体按照上海市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执行。
牵头企业应在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向上海市发改委报送股权方案并成立项目公司,鼓励支持牵头企业引入有能力的能源开发、装备、施工、设计等企业参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开发。
根据各牵头企业承诺,临港2#海上光伏项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二期)应在本通知发布后9个月内开工、1年半内全容量并网;东海大桥1#、2#、3#海上光伏项目和金山1#海上光伏项目并网时间可适当延后,最长不超过1年。
原文如下: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